案例警示11岁女孩骑电动车致人重伤,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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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子晚报网校园安全频道简写5月21日晚,镇江新区观塘路北湖公园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老太被一电动车撞倒,肇事者逃逸。接到报警后,镇江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处置,同时,联系医院进行救治。警方调取监控,多方追查,终于查到肇事者。当时,该电动车上一共3人。民警先是找到当时坐在电动自行车后面的女孩晓月(化名,女,11岁),后找到当时骑车人小花(化名,女,今年11岁)和另一名乘坐人阿勇(化名,男,13岁)。经了解,他们分别是朋友和同学关系,同住新区平昌新城。据了解,事发当天,小花瞒着家里大人骑电动自行车载着晓月和阿勇到大港蝴蝶广场游玩。他们一路逆向骑行至观塘路南侧非机动车道时,与一骑电动自行车的老太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他们没有报警,而是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继续到蝴蝶广场游玩,直至当天22时才回家,回家后也未将事故告诉父母。目前,老太生命垂危,在ICU抢救,事故进一步调查。(记者张凌通讯员赵竹生)校园安全频道提示:1.孩子骑电动车,常有5种违法行为:不到年龄骑电动车、超员、不戴头盔、超速、不遵守交通规则。家长一定管好电动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车。2.达到法定年龄骑电动车的,不要超载,最好不要载人。车上人员均要佩戴头盔。3.本案例中,三个孩子撞人后还继续游玩,实在不该。骑行要做到安全驾驶,与人发生碰撞不得肇事逃逸,要报警急救,向旁边成年人求援。4.电动车涉及很多安全问题,此前发生电动车在电梯里起火事故。刚刚又发生了一起电动车爆炸事故。据阜新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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