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闻合肥市区开启限购本地居民有2

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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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晚8点半,

合肥市召开紧急新闻发布会,

发布有关楼市调控政策,

合肥市区启动限购!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现场直击↓↓↓

合肥市区启动限购

会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物价局、工商局、金融办、市政府新闻办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1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

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含以居住为主的商住用地,下同)供应力度,今年内市区再供应亩居住用地,力争全年全市居住用地供应超亩。优化控规和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商住用地比例,提高上市土地的居住用地占比。在规划设计时,主城区内90平方米左右中小户型新建商品住房占比不低于50%,满足刚性需求,兼顾改善性需求。

2开展已供居住用地专项清理

成立市已供居住用地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国土、规划、建设、房产、审计、税务、监察等部门参加,对已供居住用地的合同履约、规划、施工、预售、竣工等各环节进行专项督查,每周一调度,逐项落实开发进度计划,重点解决规划方案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开竣工、预售许可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严肃追究违约责任。

3严格居住用地供应条件

竞买人报名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竞买时,每次拍卖会仅限参与其中1宗居住用地的竞买。年1月1日至新的出让公告发布期间,销售备案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低于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6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年1月1日起,取得居住用地超过已供应居住用地总量2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暂不得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居住用地竞买。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竞买保证金比例为参考总价的50%-%。土地出让金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4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

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5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住房金融监管

根据银发〔〕号和银发〔〕26号文件关于限购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相关政策,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进行核查;金融监管、房地产管理等部门要严格查处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6从严控制公积金贷款

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7加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

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积极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科学合理定价。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明码标价备案应按项目地块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确定首次备案价格;同一项目、同类房屋6个月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再次申报备案价格超过6个月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1%。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不得以“价外加价”等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8落实特殊人群住房保障措施

分类梳理全市人才住房“刚需”,加快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制定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向符合条件的人才租售。进一步扩大公租房覆盖面,年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不少于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解决其居住困难。有关部门要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加快分配入住。

9强化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

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重点查处违规预售、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价格管理部门要及时查处“价外加价”等违反价格管理行为。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严厉打击“捆绑销售”、发布和炒作虚假广告信息、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房产、建设、国土、规划、物价、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大曝光力度。

10加强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公开,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政策问题;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正确分析、及时报道和解读房地产市场政策,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防止虚假信息和不实猜测、评论误导群众。对捏造信息、虚假报道、制造和传播谣言的新闻媒体和个人,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意见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政府新闻办负责解释。

万万没想到,国庆刚开始,

最大的新闻竟然是各地接踵而至的

楼市限购政策!

10月2日,地方楼市调控政策再出重拳。江苏无锡宣布,居民二套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40%。山东济南宣布,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10月1日,成都、郑州连夜出台楼市限购政策。此前一天,北京、天津也相继发布了楼市限贷或限购新政。

 

“楼市四小龙”全部启动限购

这轮地方楼市调控是伴随着一、二线城市房价快速上涨而来的。

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今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有64城房价环比上涨,其中厦门、合肥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超过40%;南京、福州、天津、杭州等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均比去年同期上涨超过20%。

由于房价上涨过快,厦门、南京、合肥、苏州被业内称为“楼市四小龙”。截至2日晚,上述四个城市,全都重启了限购政策。

尽管多家官方媒体发文警示当前房地产存在风险,直指最近一年的房地产市场似乎政策“接棒”去年上半年股市的疯狂,但是在各地政策出台后,仍引来一大批购房者恐慌性入市。

 

热点城市调控政策多次加码

楼市调控消息轮番轰炸,背后是“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方针。设实施纲要(-年)的实施方案》,强调根据房地产市场分化实际,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专家表示,住建部正督促各地出台“一城一策”,进一步让调控责任落实到地方。

在“一城一策”背景下,目前,苏州、厦门、杭州、南京、天津、郑州、成都等城市已相继重启了楼市限购政策;北京提高房地产贷款门槛,其他城市包括郑州、济南、福州等则从提高土地供应、控制房价上涨以及严惩中介抬高房价等行为一一入手。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轮新政出台,多地出现了同一城市加码的现象。以郑州为例,郑州市政府已经出台相关调控政策,主要为了控制地价飙升,而仅仅过了半个月,在需求环节上也开始调控。

苏州则是在8月11日出台限购新政后,9月30日加码对房企哄抬房价进行治理。而在此轮房价上涨中涨势凶猛的南京,短短4个月内,政府共6次出台调控政策,具体内容从土地限价、土地“摇号”方式、设定房价红线直到限购、限贷,层层加码。

在这短短的几天内,

合肥、北京、天津、郑州、无锡、济南、等各大省会城市相继出台新政,

这难道预示楼市新一轮的“大震荡”?

合肥市区开启限购,

对你有什么影响吗?

本文

给身边所有关心楼市的朋友们吧,

一起留言来聊聊吧!

国庆期间,看“新安e报”!

进入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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