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处理、执行最严“禁塑令”、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7月27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目前,全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90%以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很严峻。
城乡垃圾分类、最严“禁塑令”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超80%,居全国第一
今年4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检查组认为,贯彻实施《固废法》以来,全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90%以上,综合利用、安全处置体系基本形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报告指出,省政府每年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纳入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化工行业整治和危废处置”等指标纳入考核,成立实体化运作的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省级工作专班,协调解决有机废弃物治理难题。完善地方配套标准、制度和名录。以新《固废法》施行为契机,省政府印发规范性文件,构建了覆盖工业生产、城乡生活、农业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制度体系。
依法推进重点领域治理。工业固体废物方面,开展工业固废减量化技术研发,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率稳定在90%以上;生活垃圾方面,统筹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处理,截至去年底,全省处理设施达到97座,日处理生活垃圾8.94万吨,其中焚烧处理占比超80%,居全国第一;危险废物方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信息化监管体系;其他固体废物方面,出台最严“禁塑令”,加大过度包装治理力度;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管理,13个设区市均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全省规模化处理能力达到万吨/年;强化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废旧农膜回收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7%、95%和97%。
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今年6月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在全国率先正式上线运行,推动全省涉废企业纳入。
每年固体废物产生量巨大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依旧严峻
新《固废法》实施半年多来取得显著成效,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高、基础弱、难度大,加之新法施行时间不长,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八主任会议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含委托检查)基础上,征求了省政府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检查组共梳理出41个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
从全省来看,资源化利用不足,固废污染源头防控存在差距。全省固体废物增量和存量长期居高不下,每年固体废物产生量巨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还“埋在土里、藏在水下”,消化存量、偿还欠账的任务还比较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新问题随之产生,如快递包装、塑料制品、报废汽车、废旧电池、废旧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快速增长,污泥、脱硫石膏等污染治理副产品物大量产生,固废资源化手段不足、技术研发不够,各类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工作任重道远。
固废处置利用结构不平衡,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少数工业固废处置能力不足。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有待加强。政府推动、覆盖城乡、因地制宜的全链条分类处理制度仍不健全,有的地方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较低,终端处置设施建设不到位,还存在“先分后混”等问题。农业固废处置设施覆盖面不全。包装物治理工作有待加强。全省邮政快递行业绿色包装产品供给不足,企业应用可降解包装的积极性不高。快递包装废弃物主要纳入生活垃圾处理,其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全生命周期循环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此外,配套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执法司法保障还需加强。
新修订的《固废法》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提供法律支撑。报告称,未来江苏将推动各地各方面依法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确保《固废法》全面有效实施。严格落实法律责任,总结推广“无废城市”试点经验;强化源头防控,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补齐能力短板,提高资源利用质效;重视风险管控,筑牢环境安全底线;健全配套措施,织密固废防治法网;强化监管执法,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推进部门间、地区间加强固体废物的联防联治,努力在组织机制、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李冲
曹伟摄
校对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