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剧13岁男孩杀害邻居藏尸家中,警方深

昨晚(14日)11点56分,陕西勉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

勉县发布发布了一则官方通报:

年2月17日,勉县勉阳街道某社区男童王某失踪后,勉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全力搜寻,于3月4日16时35分在该街道同社区杨某住处发现王某尸体,认定系一起刑事案件,确定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公安机关查明,作案人杨某(男,13岁),被害人王某(男,6岁),二人系同组邻居。2月17日18时许,杨某趁家中无人之际,将王某诱骗至自己住处加害并藏尸。目前,案件办理和善后事宜仍在进行之中。

此前,被害男孩王某的父母曾表示,在儿子的遗体上看到多处伤痕。王某的母亲在其发布的一篇网帖中称,“从小孩遗体可以看出,凶手当时手段十分毒辣,情节恶劣至极,小孩所受的摧残与痛苦难以用文字来表达。”王某的父亲3月12日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孩子的遗体正在接受尸检,他们正在等待警方的最终调查结果。王某失踪地点附近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3岁男孩杨某的父母离异,常年和爷爷奶奶居住。律师分析:或将不承担刑责,民事责任不能逃脱

失去爱子后,王某的母亲在文章里述说:“非常多的好心人在祈祷,孩子一路走好,天堂没有伤害”,接着她写道:“可恶的凶手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命抵一命,罪有应得,不可饶恕。”

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条规定,将刑法第17条修改为:“……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条款自草案中出现后便备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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