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买平米只得70平住建部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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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一项新规征求意见稿显示,房地产交易将正式告别“公摊面积”,近一年来舆论密切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记者注意到,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住宅项目规范》指出,这一规范是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障住宅项目安全、适用、宜居、绿色和耐久,规范住宅项目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及技术措施而制定。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必须遵守本规范。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出台这一规定主要是因为:本条是居民   住建部此次组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住宅项目规范,在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年3月15日。

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记者注意到,《住宅项目规范》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事实上,对于我国大部分省市来说,目前购买的房屋面积包括两个部分:即:套内面积+公摊面积。

  根据年8月1日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GB/T.1-(以下简称《测量规范》)国家标准规定: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a.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b.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所占面积。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而目前我们买房的建筑面积,除了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之外,还包括了其他公摊面积。

  年,有关住房公摊面积曾经引发广泛讨论。

  年7月,“瞭望智库”   文章里提到:“公摊”的内容,包括以下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等;

  第二部分包括:楼宇(套)与公共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对普通的购房者来说,光是弄明白这些概念已经够头大的,更别提自己动手测量了。这个复杂的“公摊面积”,于是造成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文中指出:直到今天,关于“公摊面积”都无法律和行政法规加以约束,现行国家标准中甚至还没有“公摊建筑面积”和“公摊系数”这两个术语,只有住建部,包括其前身建设部(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将建设部改为住建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目前该领域可适用的主要规定有:建设部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建房号)、年颁布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述《测量规范》附录B3“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一节中,又详细规定了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计算方法和分摊方法。

  虽然《测量规范》没有明确指出分摊后的共有建筑面积就是“公摊建筑面积”,但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实践中已得到广泛的使用。

“公摊面积”让我们很受伤!

  年8月,新华社对此发表评论《买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公摊面积”让我们很受伤!》指出,诚然,公摊面积问题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长期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值得注意的是,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而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出台,购房者遭遇到的问题还将进一步加剧,产生的各类矛盾也将愈发尖锐。

  年9月14日,新华社又发表调查文章《买平米得70平米:公摊面积7大乱象》指出,在当前全国房价企稳的情况下,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利,频频打起住房公摊面积的主意,“买平方米得70方米”,个别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甚至超过50%。记者采访了解到,公摊面积“猫腻”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获得感。

  部分业内专家认为,公摊面积是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由此导致的房屋买卖纠纷及服务收费争议由来已久。他们建议,从制度上堵住现行法规漏洞,考虑适时引入国际通行的以套内面积为单位的房屋计价体系。

  新华社文章指出,调研显示:国际通行的房屋交易计价单位多为所见即所得的套内面积,国内对此虽无统一规定,实际操作中却普遍采用建筑面积计价。但时至今日,都无法律法规对“公摊面积”做出明确约束。

此举对于楼市有何影响,

有记者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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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观点一:购房成本无影响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是否按套内使用面积计价,对于购房者的实际购房成本支出基本没有影响。其主要影响的是部分打着“擦边球”卖低得房率房子的开发商。

他还指出,公摊面积并不是越小越好,不计入面积价格,意味着开发商同样可以提高套内单价,另外如果开发商过度挤压公摊,有可能导致社区品质下降,包括楼道、会所、大堂等公共面积缩水。对于购房者而言,物业费等因为建筑面积衍生的收费也有可能降低。

观点二: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所长吴翔华告诉记者,在住建部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可以按三种方式计价,分别是按套、按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在过去的房产证和如今的不动产证上,都记载着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尚无“套内使用面积”的提法。

以重庆市为例,当地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即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的差额面积。不过,在此次公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写明的却是按“套内使用面积”计价。

吴翔华指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目前的产权证上并未标注套内使用面积,因而按照套内使用面积计价并不具备可操作性。

观点三:购房者今后将明白消费

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认为,此举的最大益处是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最大限度地减少房地产交易纠纷,从而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至于对房价的影响,业内人士指出并无直接关联,如果按照套内使用面积计价的话,在房产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单价将会明显上涨。

观点四:政策落实尚需时日

针对该规范的具体落实时间,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这只是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距离正式文件还很遥远,即使成为正式文件,仍不确定是建议标准还是规定强制标准。如果出台套内使用面积计价,还要考虑之前已经入市的项目如何衔接。

不过,从长期趋势来看,他认为国内房地产市场上的公摊计价、期房销售、二手房双边代理等现象,都将随着楼市的发展有所改变。

此次规范还有两点值得注意

住建部此次除了首提“以套内使用面积交易”外,记者还注意到两点规范:

四层楼以上应安装电梯

除了建议按套内使用面积交易之外,《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还对电梯安装提出规定,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应设电梯,且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

新建住宅需全装修交付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城镇新建住宅需全装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基本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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